“兒童化妝品玩具套裝,無毒,女孩圣誕禮物”……看了這樣的宣傳語,您和孩子是不是會動心?近日,一些包含眼影、口紅、指甲油等“化妝品”的兒童梳妝臺玩具熱銷。然而,由玩具生產企業(yè)生產的僅供玩偶等涂飾用的玩具產品,不能視同兒童化妝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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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孩子非纏著我給她買某品牌的化妝品玩具套裝。商家宣傳是無毒的,孩子也說小伙伴們都用這個化妝玩??蛇@種產品真的可以涂在臉上嗎?”市民趙女士對記者說出了自己的擔憂。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表示,化妝品與玩具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,依據不同的法律法規(guī)實施管理,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。
“國家對兒童化妝品實行最嚴格的監(jiān)管。國家藥監(jiān)局今年9月出臺《兒童化妝品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定》,提出比成人用化妝品更為嚴格的監(jiān)管要求。兒童化妝品的配方設計應當遵循‘安全優(yōu)先、功效必需、配方極簡’的原則,且應當通過安全評估和必要的毒理學試驗進行產品安全性評價。此外,國家對上市后化妝品進行抽樣檢驗、不良反應監(jiān)測、風險監(jiān)測等,以監(jiān)督其質量安全狀況。”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相關人士介紹說。
專業(yè)人士表示,3歲以下嬰幼兒不宜用彩妝。依據相關規(guī)定,3至12歲兒童使用的化妝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飾、卸妝等功效宣稱,而0至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的功效宣稱僅限于清潔、保濕、護發(fā)、防曬、舒緩、爽身。也就是說,3歲以下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,不包括“彩妝”這一類別。因此,如果彩妝化妝品標簽宣稱3歲以下嬰幼兒可用,屬于違法行為。與成人相比,12歲(含)以下的兒童,特別是3歲以下的嬰幼兒,皮膚屏障功能尚未成熟,對外來物質的刺激更敏感,更容易受到損害。按照一般玩具產品標準生產出來的“口紅玩具”“腮紅玩具”等產品,其中可能含有不適宜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的物質,包括安全風險相對較高的著色劑等。如果給兒童使用,可能會刺激兒童的皮膚。此外,這類“彩妝玩具”可能存在重金屬超標的問題,如鉛超標。過量鉛被吸收后可損害身體多個系統,如影響兒童智力發(fā)育。
專業(yè)人士提醒,選購該類產品應注意:兒童化妝品標簽上應當標注產品全成分等,國產化妝品應當標注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,特殊化妝品應當標注特殊化妝品注冊證編號,進口化妝品應當有中文標簽。另據了解,國家藥監(jiān)局近日發(fā)布兒童化妝品標志——“小金盾”。2022年5月1日起,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,其標簽必須標示“小金盾”;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,其標簽應當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標示“小金盾”。屆時,家長在選購兒童化妝品時可關注“小金盾”標志。
(本報記者王紹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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